一、单位简介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由南京医科大学和江宁区人民政府共建,省市区共管,经教育部推荐,香港邵逸夫基金会捐资冠名,是以三级甲等及国际JCI标准建设的综合性医院。医院于2016年6月正式开业,兼备新医院的硬件优势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深厚积淀,实现医疗、教学、科研、服务管理全面发展。
医院规划占地面积210亩,设置床位1200张,分两期开放。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占地109亩,建筑面积9.2万m²,开放床位600张。二期将打造全新模式的妇女儿童医学中心、心脑血管病中心、肿瘤医学中心、国际医学中心等医疗中心。
医院以多学科协作模式组建以疾病、器官、学科为基础的临床诊疗中心,整合医疗资源,创立医疗、护理、康复、宣教等功能一体化的疾病管理模式。医院一期已开设40多个科室与四大诊疗中心(肾脏泌尿中心、神经脑病中心、临床病理与检验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并建设院士工作站、名医工作站,全面满足市民的医疗需要。
医院人才团队强大、人力资源机制创新。医院依托南京医科大学及其第一附属医院(江苏省人民医院)、第二附属医院,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儿童医院及南京市妇幼保健院等兄弟院校多方专家和技术人员支持,汇聚了来自全国、省内多家医院近百名学科带头人、技术骨干以及知名医疗人员、高级专家,学科齐全,实力雄厚,并与学校基础、药学、公卫、护理、医政等相关学院实现人力资源共享。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江宁人社服务平台(http://jnhrss.net.ipv6.nanjing.gov.cn/)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www.nydsrrsh.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具备适应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再适当放宽;
5、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次招聘报名时间为2020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NJMU-MDH@njmu.edu.cn。邮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7日17:00。
3、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交《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2020年下半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下载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的留学人员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获奖证书等,同时提供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以上证件及材料均需提交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评、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不设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网上提交相关材料初审通过后,请于2020年12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将报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9号)复审,审核完毕后返还原件,复印件留存。资格复审结果将于综合考评前电话通知报名人员。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具体名单将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www.nydsrrsh.com)公布,综合考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综合考评在南京市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京市江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下,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根据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组建专家组对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的政治思想品质、专业技术水平、科研能力、学术成果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在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www.nydsrrsh.com)公开发布,并电话通知本人。
(四)体检、考察
综合考评成绩合格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有工作单位人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江宁人社服务平台和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六、招聘咨询、监督
(一)招聘咨询
联系人: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人事与绩效管理部蒋老师 张老师
电话:025-87115559
电子邮箱:NJMU-MDH@njmu.edu.cn
(二)招聘监督
江宁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5-52168726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监察行风办公室:025-87115881
本次招聘由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人事与绩效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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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附属逸夫医院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