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www.njyh.gov.cn)发布,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8月7日16:00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一个岗位。报名邮箱:yhyy52883121@163.com。应聘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拨打电话025-52883316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3、报名材料:应聘者须提交《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详见附件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进修证书、科研成果目录、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任现职以来发表的学术论文(如统计源及核心期刊,请提供相关证明)等材料。上述材料除报名表外,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报名邮箱(邮件主题须写明“雨花台区卫生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姓名”字样,邮件接收时间截止2020年8月7日16:00)。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在收到报名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将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告知报名人员,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在报名时间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的陈述申辩时间为:考生收到资格初审结果至2020年8月14日18:00,招聘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接到考生的陈述申辩至8月21日18:00。
初审通过后电话通知本人,于8月28日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审查(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大道9号南京市雨花医院综合办),并留存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取得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面试和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面试和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和综合考评在区纪委监委、区人社局的监督指导下,由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组织实施。
具体面试、综合考评时间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地点为南京市雨花医院(南京市雨花台区板桥大道9号)。
参加面试和综合考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备查。
1、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应的专业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评。
2、综合考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组,对面试合格人员的学术成果、个人素质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应聘人员领取面试通知单时,同时领取学术成果和个人素质考评内容与标准。综合考评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以内在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总成绩计算。按照面试占60%,综合考评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考察
在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雨花台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面试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面试、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分数相同者,取面试成绩高者),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咨询监督
1、招聘咨询:
南京市雨花医院:025-52883191
2、监督电话:
雨花台区纪委监委:025-52883152
雨花台区人社局:025-52883275
雨花台区卫健委:025-52883316
本次公告由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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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xlsx
2、2019年南京市雨花台区卫健委所属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人才报名表.doc
南京市雨花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