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核方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农垦森工工作人员80人,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政治立场坚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公共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海林市域内农垦森工系统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履历要求:从事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检测、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畜牧检疫、公共卫生、水利工程维护、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监督、林草资源管护、交通道路管护、文化旅游管理、城市管理等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目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年龄为40周岁(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以下。具备相应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时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5、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统招人员要求中专及以上学历,该学历需参加工作前取得;非全日制统招毕业人员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这部分人员档案中要具有地方地市级以上人事部门盖章的《录用制干部审批表》。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相匹配,专业设置参考《2020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有违法犯罪记录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成立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简称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和体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等组织实施工作。
(一)发布公告
在海林市政府网(http://www.hailin.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中级职称证、录用制干部审批表等材料的电子版照片、填写的《海林市面向农垦森工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电子版一寸照片,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908931263@qq.com(邮件主题为报考人姓名)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2、报名工作的具体安排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7日-12月9日。
政策咨询电话:0453-5617958。
3、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统一到农垦森工系统进行审档确认。经审档确认后,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之比未达到3:1比例的,经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相应缩减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招考比例。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及时关注海林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后果考生自负。
(四)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数,不使用四舍五入计算方式。
1、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试题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负责命制。试题取送交接等环节,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进行监督。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占30%和70%;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分别占30%和70%。总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结束后,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成绩,应聘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设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该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人选
在笔试成绩达到或超过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和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特殊情况,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商定,报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则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3、组织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公布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拟进入考核人选。
考试总成绩及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六)考核与体检
1、组织考核。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实地考察、社区或单位证明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2、组织体检。体检人选根据实际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经考核或体检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要求而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依据本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结果合格者择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海林市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编制并分配到相关部门岗位。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最终确定为拟招聘人选的,如不服从分配,取消其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海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上两种情形空出的工作岗位,经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按报考岗位类别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实行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前,由用人单位组建考核小组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留用,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取消聘用资格。
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录、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五、聘后待遇
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辅导材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社会上作弊团伙通过各种手段与考生联系,谎称提供真题等进行诈骗,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监督举报电话:0453-5617953
监督举报邮箱:90893126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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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