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疆内外招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岗位工作的需要;
5.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岁周岁以下(即1985年11月30日至2020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有从医经历的优先录用,党员优先。具有岗位所需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学历及专业要求:医学护理、医学检验、卫生检验与检验技术、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中专及以上学历(含2021年即将毕业的实习生)
7.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解聘不满5年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须按照毕业证规范专业名称进行报考。
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填写《2020年喀什市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扫描件打包压缩后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发送至18776286@qq.com。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2020年喀什市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报名。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杀、安全检查。(喀什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8日至12月8日
(二)资格审查。
通过网络初审及现场报名成功的,报名时需提交《2020年喀什市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表》(附件1)、《2020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政审表》(附件2,自行下载正反打印)、身份证、毕业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不提供)、学位证、《教育部学信验证报告》及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面试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核。编造虚假信息报名者取消报名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2月9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试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1日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2020年12月12日
(五)公示
2020年12月13日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日。
(六)聘用
2020年12月18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自通知报到之日起算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资待遇
本科学历工资2980.17元/月(含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517.7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20.05元/月、大病险10元/月、失业险16.18元/月、工伤险16.18元/月,个人负担养老保险258.88元/月、基本医疗保险64.72元/月、大病险10元/月、失业险16.18元/月)。
中专及大专学历工资2780.17元/月(含单位负担基本养老保险517.76元/月、基本医疗保险220.05元/月、大病险10元/月、失业险16.18元/月、工伤险16.18元/月,个人负担养老保险258.88元/月、基本医疗保险64.72元/月、大病险10元/月、失业险16.18元/月)
联系方式:0998-2650889
点击下载>>>2020年喀什市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报名表m.xls
2020年喀什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核酸采样人员政审表m.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