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位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1、招聘岗位:专职社会工作者;
2、招聘人数:5名;
3、工作地点:盐官镇。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会熟练运用办公软件,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品行端正,形象端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专业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持国家级社工证、心理咨询证者优先;
5、退役军人优先。
三、招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方式,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等程序,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1.线下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0年11月26日—12月11日(周一至周五8:30——16:00期间)前携带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资格证明复印件等纸质材料,到盐官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盐官镇丰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和有关证件进行审核,以电话、公告形式通知审查结果,并通知参加笔试。
3.考试要求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的方式择优录取,具体如下: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相关知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0年12月20日9:00——11:00(具体地点待通知)。
面试:满分100分。笔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4.考察和公示
按照规定程序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号“盐官公益”公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以及在公示过程中有异议并影响录用的,可按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聘用与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被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结束后签订正式合同。
被聘用人员按照海宁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采用以岗定薪、以绩定奖的方式,按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和公积金。年待遇含单位社保公积金5.7万--9万元/年不等,具体视持证及工作经验情况而定。
五、纪律与监督
1、报考人员对报名登记表信息负责,由于信息不实造成一切后果皆由报考人员负责。
2、在招聘考试期间,如不按时参加考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如有作弊、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即取消其录用资格。
3、对报考和录用工作存在异议的可向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反映。
咨询电话:18815287164(597164)
联系人地址:海宁市盐官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海宁市盐官镇丰兴社区党群服务中心2楼)
附件:专职社会工作者招聘报名表(扫描下方二维码)
海宁市弄潮儿社会工作发展与评估中心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