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
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专业等条件,其中海外学历应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有关规定,凡与聘用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三、招聘方式
对报考省级气象类博士研究生、市级(除西安市局)气象类硕士研究生、安康市级气象类本科及以上、县级气象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其他市级本科学历人员采取现场面试和量化的方式;其余采取笔试面试量化的考试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与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1日。前期在陕西省气象局高校宣讲会现场已报名人员根据此次公布职位通过电话方式予以确认。报名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陕西省气象局人事处信箱(sxqxrsc@163.com),邮件的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统一填写为“应聘单位-姓名-学历学位-专业-届别”,如:“榆林市气象台-张三-硕士研究生-大气科学-2021”。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1年毕业生应聘报名表》、《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2021年应聘毕业生简表》。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表、英语、计算机、党员身份、获奖证书、担任干部情况特长等各类证书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依据《气象部门人员招录专业目录(2021年版)》,对照岗位招聘条件,按照学历层次、专业对口程度、在校成绩、求职动机等方面的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则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三)考试。笔试为专业知识测试,考试类别根据岗位要求气象类及气象相关类、信息技术类、媒体传播类、会计类。参考用书附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量化成绩根据《陕西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招聘毕业生量化评分办法》确定。
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在省气象局网站发布。采取笔试面试量化方式,成绩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四)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人岗相适、双向选择的原则,按照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成绩、现场面试(面试)情况以及稳定性等情况综合考虑,经研究确定拟聘考察人选。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发布。
(五)考察体检公示。采取适当方式对考生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等内容,并查阅考生档案。考察未通过的不再进入体检程序,不予聘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确定。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信息在陕西省气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递补和调剂。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相同要求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需求、毕业生学业情况、成绩排序确定拟递补人选。
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在公示期间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的和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签订就业协议。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报人事司确认,与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不实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报名人员提供的电话应为有效方式,请保持电话畅通。
六、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北关正街36号省气象局人事处。
联系电话:029-81619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