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A.年龄35周岁(含)以下,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本科阶段为“985工程”高校毕业生。
B.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本部)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免费师范生。
C.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985工程”高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生。
D.省属重点师范学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理科教师岗位20名,文科教师岗位15名,招聘学校为县直属高中学校(均为省优质达标校),具体岗位以现场双选为准。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相近;
5.须持有所报岗位学科中学教师资格证书;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在职人员参加报名,必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局盖章同意;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不得报考。我县在岗教师不能报考。
四、报名与考核
(一)发布信息:招聘以进校园招聘方式为主。招聘信息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和大学校园内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12月4日至24日下午17:00。
3.网上预报名:有意向者可以通过网络预报名,报名人员下载《连江县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附上所需材料的电子版,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填表格传到ljxjyjrsk@126.com邮箱。
4.现场报名:(1)连江县教育局人事科(连江县天丰大厦8楼);(2)12月5日在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3)其他校园招聘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5.报名所需材料:
(1)《连江县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若未取得,应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5)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它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
(7)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2张。
(三)考核
1.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之内给予答复。
2.考核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A、B类对象只需面试,C、D类对象需加笔试。面试合格成绩定为70分(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2位)。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
3.若岗位少于招聘人数,则按面试考核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时出现末位同分的,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有弃权的,则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4.面试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考核成绩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5.面试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试当天须现场检测体温,查验报考者本人动态“健康码”、考生个人健康安全承诺书,“健康码”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存在承诺书中情况之一的需提供考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连江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
拟聘人员在连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有关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书)或相关证件(书)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
七、福利待遇
(一)拟聘人员一年内将其纳入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内管理(其中,C、D类对象通过市级以上组织的考试合格后予以入编)。入编前,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县编内同等人员标准执行。
(二)招聘的教师同时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A、B、C三类对象的服务期为10年,引进后前五年给予30万元生活津贴(分五年平均补助),一次性给予66万元购房补贴用于购买人才公寓(有限制性条款),A、B、C三类对象和D类中的“双一流”院校毕业生每人每月给予享受1000元特殊津贴(发放五年)。D类对象的服务期为10年,提供周转房。
八、管理与考核
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若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拟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派驻县教育局纪检部门进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严守保密纪律。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并计入本人诚信档案。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相关事宜,由连江县公开招聘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各招聘程序应聘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按有关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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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教育局
2020年11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