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是国家体育总局的直属驻青事业单位,创建于1953年,是新中国航海运动的发源地、航海界的“黄埔军校”和培养造就航海运动专业人才的摇篮。学校拥有航海界突出的专业、人才、技术和资源等优势,主要承担我国帆船、帆板、摩托艇等航海运动项目的培训、训练、竞赛、科研任务并为有关国家队的训练比赛提供后勤保障服务。
二、招聘岗位
详见《国家体育总局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秋季)岗位情况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将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与初步资格审查、面试及资格复审、考核与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聘用与签约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备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至2020年12月18日17:00以前。(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青岛航校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3.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及证明(扫描件)。
(三)报名方式
有意报名者请将上述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hangxiao2018@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岗位”。
(四)其他
学校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所报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范围。
六、面试及资格复审
1.面试
面试由学校自行组织,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由面试官根据面试人员参加面试的表现情况进行现场打分。面试结束后计算出每位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按照1:2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
2.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原件、学历、学位、职称、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对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七、考核与体检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对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的人员进行技能实操测试,并通过查阅档案、谈话等方式考察其业务能力、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复核其资格条件。
体检确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因身体残疾而受歧视,具体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
八、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在面试、体检及考核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确定后,将在人社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及岗位、拟聘人员姓名、学历学位及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
经面试、考核,如应聘人员均与岗位要求不匹配,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报总局批准,取消招聘计划,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九、聘用与签约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及签约手续。
十、监督检查
(一)纪律
对有下列情形的,将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其他情形。
(二)监督
学校纪检部门将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社会的监督举报。
投诉电话:0532-66560085
十一、报名者的承诺义务
凡是报名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均应做出或视同已做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本人在报名及整个应聘过程中陈述内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
(二)保证本人在进入面试、考核、体检及拟聘用等阶段时,能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保证在规定时限内自行解决与原单位之间的有关问题。
(三)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并认可本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关于信息公开的规定;报名者已明确知道因个人信息公开可能给本人带来的不良影响,并承诺独自承担因此而带来的后果(个人信息公开的方式、内容、范围等均将严格限定在本公告列出的范围内)。
如报考者不能承诺以上义务,或有违反以上义务的情况,视为报名者放弃参加本次招聘,招聘单位也有权随时终止报名者的应聘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信息都将在中国体育人才网(http://www.tyrc.org.cn)“公开招聘”专栏和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网站(http://www.chinacmsa.com)中公布。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也将通过网络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请考生留意。
(二)关于报名、考务、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可咨询学校办公室(咨询电话:0532-66560599)。
(三)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人事档案统一调入学校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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