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须为择业期内(含2018年)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含2018-2020年全球TOP200高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青岛市平度市事业单位吸引“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青创新创业岗位表》(详见附件1)。
(四)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双一流”高校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函授生以及独立学院毕业生。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二、报名安排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9月7日9:00—9月11日16:00
网上审核时间:9月7日11:00—9月11日17:00
1.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平度政务网(http://www.pingdu.gov.cn),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和资料,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报名时,需上传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从未就业承诺书的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的信息。报名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核结果。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审核或未通过审核的,在9月11日16:00前可以更改,逾期不能更改。
2.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如果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考试方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的能力。对招聘单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5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直接进入面试;对招聘单位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职位增加初选环节,初选综合考虑考生是否党员、主要学生干部职务、获奖等级高低、学历高低等因素,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初选方案另行公告。
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即为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入考察范围。如1个招聘岗位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则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相同分数考生的报名资料及面试录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面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分招聘岗位,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出现并列成绩的,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综合研判相同分数考生的报名资料及面试录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度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影响聘用问题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平度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存有影响聘用工作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考生因怀孕等原因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聘用。
根据政策规定,对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分别按照1200元/月、800元/月、500元/月标准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住房补贴;首次来平就业,在平度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按博士研究生15万元、硕士研究生10万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安家费(扣除已领的住房补贴)。
六、有关说明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本次招聘工作,考官全部外聘,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
招聘工作期间,相关信息均在平度政务网www.pingdu.gov.cn公布,参加招聘人员应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366717
监督电话:15689922998
技术服务电话:132100377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