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1.全国“双一流”大学2021年全日制应届及近3年往届毕业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详见附件1-1、1-2)。
2.列入北海市紧缺专业高校及北海市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的2021年全日制应届及近3年往届毕业生(高校及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1、2-2)。
二、招聘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市委编办核准,中共北海市委党校2020年拟招录8个事业编制岗位的工作人员(详见附件3)。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7.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北海市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市辖县区)聘用合同服务期限未满的;
4.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12月在北海人才网、广西人才网、八桂英才网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北海市委党校2020年面向国内重点高校招录人才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4),于2020年12月20日前发送报名表和个人简历至dxrsk123456@163.com。
(三)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均为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考生,只进行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报名情况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确定面试人选(岗位职数与面试人选比例为1:3)。
2.面试内容及方式。
(1)教师岗位。教师岗位的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指定课题试讲和科研成果加分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理论基础、教师基本素养及科研能力等
(2)职员岗位。职员岗位的面试通过结构化面试、指定材料作文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写作水平等。
3.拟聘用名单。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考生通过面试后,招录小组根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确定聘用后,与报考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正式入职前组织到北海市进行统一体检。体检不合格将取消录用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聘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经核实个人档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学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毕业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享受待遇
正式聘用后除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外,还可以享受北海市引进人才的相关待遇。
(一)毕业生通过人才“绿色通道”入用人单位全额事业编制。
(二)博士可享受15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可享受7.5万元的安家补贴,均分5年发放。
(三)试用期满后,博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七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业技术九级教师。硕士在管理岗位的、可聘任为八级职员,在专业技术岗位的、可聘任为专业技术十一级教师。
(四)为每位引进人才提供一套3年免租金人才周转房,免租金过渡安置3年。
(五)应聘者入职后执行导师制培养。为每名引进人才安排2-3名导师,导师为单位分管领导、中层领导以及业务骨干,指导帮助引进人才学习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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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一流高校.docx
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重点高校名单.xls
紧缺专业目录.xls
2020年招聘信息党校.doc
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北海市委党校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