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其他不良记录。
2.认真细致,有责任心,能吃苦耐劳,服从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语言组织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熟悉电脑。
5.其他岗位条件见具体招聘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8日—2021年1月17日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表格发送至邮箱:416377091@QQ.Com
3.咨询电话:0579-83020229(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考试
考试形式为面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三)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统一到定点医院体检
(四)考察
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的学历、履历、聘用资格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目标职位作出综合评价。
(五)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招聘录用的人员,按照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聘用程序办理,与第三方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三、其他事项
1.对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试聘岗位的正式聘用;不胜任试聘岗位的予以解聘。
2.人员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婺城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工待遇统一规定执行。
3.在招聘程序中,若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
点击下载>>>金华市婺城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招聘需求表w.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