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湛河分院(原平高集团职工医院),始建于1973年,2018年8月由平高集团整体移交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并更名,现为我院领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财物由我院统一进行调配管理。核定床位50张,下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体检中心、碎石中心等,是我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今后将在做好该院现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小综合大专科”的发展思路,积极推进该院康复等专业发展。
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举办的一所非营利性公立基层医疗机构,2014年经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增挂“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新城区分院”牌子,位于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设置病床20张,主要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慢性病健康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时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以及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基础性医疗服务。
根据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市卫健委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7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全面履行公开招聘程序,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医院党委领导下,在医院纪委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招聘范围与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进行,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包括三支一扶、订单定向委培、事业单位招聘等有最低服务期限人员。
6、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
四、考生应聘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报名后要认真做好个人活动轨迹及日常体温监测登记,如实填写《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附件4);
(二)考生参加考试时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出个人健康状况承诺,如实填写《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
(三)考生参加考试时需全程佩戴口罩;
(四)考生进行考试环节,进入考场前需提供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并出示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五)属于疫情防控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参加此次招聘笔试、面试、加试等环节时,需提供近7日内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血清、咽拭子)报告。
(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本人承担相应责任。
四、招聘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一)医疗类岗位
需求专业:心血管内科等共93人。
(二)医技类岗位
需求专业:医学影像技术等共9人。
(三)护理类岗位
护理专业共48人。
(四)湛河分院岗位
康复医师等共12人。
(五)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全科医师等共7人。
(六)信息科
计算机网络工程共1人。
详见《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附件1)。
五、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一)医疗类岗位:
1、医疗类专业实用型人才:年龄须在40岁以下,具有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含专升本)、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和上岗证、五年以上相应专业临床工作经历,并能独立开展相应专业技术工作。
2、医疗类专业应、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具有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统招公办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专升本),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其中,对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医疗岗位应聘者,优先考虑聘用。
3、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可视情况适当放宽条件。
4、急诊科院前急救医师岗位:年龄须在40岁以下,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第一学历,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
(二)医技类岗位:
具有相应专业普通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35岁以下。
(三)护理类岗位:
护理岗位1:具有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中本科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岁以下。
护理岗位2:限男性,具有护理类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起点),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中专科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本科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
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须在成绩发布后提供成绩单,如成绩不合格或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湛河分院岗位:
降低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
(五)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
降低相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聘用后不允许调动和调整工作岗位,并保证最低服务期10年。
(六)计算机网络工程岗位:
年龄须在35岁以下,具有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详见《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附件1)。
六、招聘待遇
(一)医院为硕、博学历,中、高级职称人才提供有针对性的进修、发展及科研平台,符合《鹰城英才计划》(平顶山人才新政31条)有关高端人才引进办法者,享受相应政策;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医院给予安家费1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高级职称实用人才和医院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享受医院试工优惠政策:给予报销往来路费(限面试、试工均合格者,试工不合格者报销单程路费,交通工具不含飞机、火车软卧和高铁/动车一等座及以上),安排试工期间食宿(以货币形式按医院有关规定发放食宿补贴)。
(三)在聘期内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签订固定期限聘用合同。
(四)执行与事业编制内同级同类人员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月工资标准,并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七、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pdsey.com/)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报名材料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电子信箱为:hnpdsey@163.com。
报名材料包括:
⑴身份证;
⑵基础学历、中间学历、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
⑶各学历阶段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也可提供相应《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护理类岗位人员还须提供高中毕业证;
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参加本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可于成绩公布后提供成绩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供规培医院出具的规培情况证明);
⑸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⑹《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
以上⑴—⑸项材料须制作为扫描件或高清照片,与报名表、信息表一并发送,所有附件单个上传,请勿打压缩包(避免丢失信息)。报名邮件名称及报名材料应规范、齐全,否则视为无效。
2.资格审查与现场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纪检监察室共同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⑴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时间后五个工作日内,我院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应聘人员资格初审结果和资格复审、现场确认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及时登陆邮箱查看报名状态。
⑵资格复审:网上报名通过初审的考生,根据通知时间、地点,携带网上报名期间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进行复审。
(三)考试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在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招聘岗位的专业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考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不再另行通知。
1、医疗类、医技类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计分方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2、护理类岗位(含湛河分院护理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计分方法为百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为考生最终成绩。(应聘湛河分院护理岗位人员成绩单独排序)
3、湛河分院、湖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计分方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4、计算机网络工程岗位: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计分方法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
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
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和岗位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
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
4、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试工
体检合格人员由医院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试工,试工时间原则上为一个月,由试工科室、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核。
(六)拟聘人员公示
试工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经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在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上进行公示。
八、聘用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医院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手续。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医院办理有关手续,并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最低服务期限为10年(含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允许调动,原则上不允许调整工作岗位。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又不签订最低服务期协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岗位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与监督
(一)医院成立人才工作纪律监察小组,办公室设在医院纪委监察室,负责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
对弄虚作假以及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医院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375-4975021(纪委监察室)
十、有关事项
(一)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此次招聘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pdsey.com/)。
咨询电话:0375—4975033(人力资源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岗位需求信息一览表g.xlsx
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疫情防控监测登记表g.docx
2020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g.docx
平顶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