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此次河北省地矿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事业单位,除北方机电工业学校从事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为定额定项财政补贴事业单位外,其他单位均为财政性基本保障事业单位,主要从事野外矿产勘查和环境生态保护工作,承担国家、省的公益性、基础性的项目,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补充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进行,由河北省地矿局组织实施。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4年12月26日至2002年12月26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此次共有20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1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67名、教师及教辅岗位4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0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2月26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2月(含12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要求有工作经验原单位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信息发布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实行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保持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
2.报名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有关要求按如下办法办理: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6至27日。具体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河北地质职工大学院内(具体报名点见校内引导牌),学校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901号。
(3)资格审查及有关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报名者需如实填写《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版彩色小二寸照片三张(并提交电子版)。
只要资格审查通过,并现场缴纳报名费50元,即为报名成功,当场出具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接准考证后要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联系,以便更正,确认无误后再离开报名现场。
(三)笔试
此次招聘的笔试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教材。
2.笔试时间及地点:2021年1月10日上午9:30—11:00;笔试的具体地点见报名现场所发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办法:2020年1月17日—20日,考生可在河北省地矿局网站(http://www.hebdkj.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名次,并打印成绩单。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补充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专业知识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知识点的掌握程度和实际应用能力,以及考生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所有评委打分之和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张贴公布。
4.总成绩合成。面试工作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待本批次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排名次),在面试点张贴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地矿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rst.hebei.gov.cn/)、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地矿局网站(www.hebdkj.cn)发布招聘面试公告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6880300(省地矿局人事教育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880726(河北省地矿局机关纪委)
0311-66908766(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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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ss.xls
河北省地矿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工作人员报名表ss.doc
河北省地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