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服从安排,组织纪律观念强,道德品行好;
(四)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善于沟通、协调,有较强的团队精神;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族别不限,年龄35周岁及以下,基层闸站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公职或者因严重违纪违规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五年内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4、近五年来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5、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或违反规定不得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5日16:00至12月31日18:00
2、报名地点:岳普湖县水利局二楼行政办公室
3、报名提供材料:报考序号1(基层闸站岗位)、序号2(乡镇水管站及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岗位)如实填写《岳普湖县水管总站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报考序号3(水厂运行管理岗位)如实填写《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价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4、报名咨询电话:
13657551568(王伟)
18890940494(古再努尔·亚森)
五、面试
因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设置笔试,直接进行面试,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2021年1月4日下午16:00开始,地点:岳普湖县水利局四楼。
面试后予以公布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依次择优确定通过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
六、考察与政审
通过面试阶段人员请于2021年1月6日前将《岳普湖县水管总站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2021年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上交县水利局行政办公室。
七、体检
根据岗位人数设置,结合政审结果,按照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电话通知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若因体检未通过或放弃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八、公示
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水利局大门口、二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院校、毕业时间、拟聘用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时间2021年1月4日—2021年1月11日。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大专及以上学历3000元/月,高中(中专)学历22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水利局统一调配,若不服从调配、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满后工资由县水管总站、农村供水总站自筹资金予以解决,待遇按县水管总站、农村供水总站聘用干部岗位标准执行,本科4250元/月,大专4150元/月,高中(中专)3500元/月,以上工资包含单位缴纳社保部分。
十、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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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农村供水总站
岳普湖县水管总站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