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报考条件、考试程序、考试结果。由医院人事科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公示笔试、面试、体检及招聘结果。
二、招聘岗位、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
(二)招考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
4.建档立卡精准贫困户择优录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4)曾在公开招聘考试中有作弊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学历及资质要求:
(1)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或2020年医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2)护理学:护理(学)专业,30岁周岁以下(即1990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需持有护士资格证及执业证,应届生应持有2020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单。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开考比例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3日08:00-2020年12月27日17:30。
2.报名地点: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联系电话:0859-4613380。
3.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周末仅限于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1)需填写《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证件资料: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执业证或成绩单)扫描成电子版以证件名称命名;(3)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电子版照片。将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打包发送到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邮箱916971274@qq.com,打包文件名为:“报考职位代码+姓名字样”。
现场网络报名需提供资料:报名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相应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成绩单/护士执业资格证及执业证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及近期免冠蓝底小2寸照片电子版。
4.报名初审合格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8日14:30-17:30到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5.开考比例要求:本次招考不设置开考比例,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报名人数与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职位,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五、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命题、制卷、阅卷等考试考务工作。
笔试科目:
临床医师:医学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2.护士:护理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09:00—11:0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六、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根据招聘职位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2:1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由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1.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医院在微信公众号发送的通知时间为准。
2.面试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统一命题、面试、评分等工作。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成绩查询
所有考试成绩在望谟县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公示。
七、体检
1.体检人员根据招聘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时间以医院通知为主。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人事科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5.体检不合格的,可进行递补体检。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望谟县人民医院监察室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经望谟县人民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不予聘用。
九、聘用审批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两个月。在试用期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组织纪律涣散、违反医院劳动纪律。
(2)工作中发生严重差错并查有实据的。
(3)试用期满经主管部门考核不合格的。
2.确定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3.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医院工作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不到聘用单位报到的且未书面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十一、其他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薪酬按我院现行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一经录用,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享受同工同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望谟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王老师0859-4613380
邮箱:916971274@qq.com
地址:望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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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谟县人民医院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