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详细情况和具体要求见《凉山州歌舞团2020公开招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
2.热爱民族文化,热爱舞台表演艺术,有明确的艺术价值追求和艺术事业取向;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达到相关体检标准;
4.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按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报名当天日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起至2021年1月3日止。
报名地点:四川省西昌市石塔街114号凉山州歌舞团2020年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得代报。
现场报名地点:凉山州歌舞团(西昌市石塔街116);
网络报名邮箱:948362261@qq.com;
咨询电话:潇老师18892809819。
(三)提交资料:
1.已填写的《凉山州歌舞团2020年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2份(考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所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5.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其他与报考条件相关的材料。在编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规定时间内提供证明材料不齐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报名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80元。
(五)报考者在报名后待考期间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失去联系,视作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六)资格审查
1.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凉山州歌舞团2020年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资格初审、及考核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在整个招聘中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凉山州歌舞团2020年公开招聘准考证》。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
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凭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候考室候考。二证不齐的(准考证、身份证)和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后果自负。
考试方式:组织舞蹈专业的专家考试小组进行现场考核的方式进行考试;
成绩公布:考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个工作日在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公示。
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地点由凉山州歌舞团另行通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成绩,由凉山州歌舞团公招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执行,同时进行吸食毒品尿液检验(简称尿毒检)。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凉山州歌舞团招聘用领导小组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由凉山州歌舞团公招领导小组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
招聘单位或考生应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的要求,在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检;在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上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在上述项目未达合格标准的,应在完成复检后离场。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凉山州歌舞团招聘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作弊处理。
五、考核
凉山州歌舞团公招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人岗相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再次进行核对,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资格。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由凉山州歌舞团公招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情况研究确定,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准考证号、学历、专业、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考试成绩、排名等。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凉山州歌舞团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招聘演员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八、递补
因体检不合格及自动放弃、公示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凉山州歌舞团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本公告由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具体岗位条件及要求由凉山州歌舞团公招舞蹈演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2.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考生对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以下咨询电话向各招聘单位咨询。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0834-3229811
凉山州歌舞团党总支办公室0834-3280263
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834-3229994
凉山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官网:http://wgl.lsz.gov.cn/
点击下载>>>2020年凉山州歌舞团公开考试招聘舞蹈演员岗位和条件一览表a.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