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15名,其中设置一定比例“项目人员”定向岗位和“蒙汉兼通”岗位。详情见《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项目人员”包括在鄂尔多斯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以及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三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高校毕业生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高中阶段以蒙古语授课为主,且高考时使用蒙古语文试题答卷,录取为区内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民族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录取为区外普通高等学校蒙古语授课专业的毕业生。
此外,计划安排一定岗位专门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与应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具有内蒙古户籍;
2.不具有内蒙古户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应聘:
(1)内蒙古所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毕业生;
(2)取得硕士以上学历、学位的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研究生);
(3)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3.报考相关专业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已聘用但到期未能取得学历学位的予以解聘),因人员紧缺,要求一经录用就上岗工作,不得脱岗学习,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报名开始日前。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29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报考预防医学专业的人员,已取得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证的人员,在成绩相同的的情况下,优先聘用。
9.报考预防医学专业的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两年之内取得执业医师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10.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人员,必须是已取得临床医学专业执业医师证的人员;
11.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20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专业符合要求。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已与鄂尔多斯市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得报考预防医学专业和卫生检验检疫专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分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第一阶段:报考“项目人员”定向岗位、“蒙汉兼通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9日上午9:00—2021年1月1日下午5:30。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后转为普通岗位。具体调整的岗位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2)第二阶段:报考普通岗位报名工作。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日上午9:00—2021年1月5日下午5:30。
2.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十楼会议室(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大街南西经八路东);报名人员需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且报名与面试等环节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注意事项:报名时,报名人员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下载附件《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签署《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健康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表条件及应聘范围与应聘条件;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医师证、户籍等基本信息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要求,并函询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医疗卫生机构,查核报考人员是否与鄂尔多斯市各旗区医疗卫生机构已签订劳动合同关系。最终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报名及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还须提供执业医师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预防医学的考生,若已取得执业医师证,也须提供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人员,需要提供由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存档证明;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请各位考生提前准备好本人健康码和行程码,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持身份证、健康承诺书,互相保持1米距离通过检疫区有序进入报名地点!
1.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的考生,需持有近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或血清抗体检测阳性证明。
2.考前14天内从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返回、有密切接触、健康码为红码、开考时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之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对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的考生,将上报并追究责任。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未如实填写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报名结束后,预防医学专业报考人数达到150人及以上,临床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各达到100人时,相应岗位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先组织笔试然后再进行面试。预防医学专业报考人数未达到150人,临床医学专业、卫生检验与检疫专业报考人数各未达到100人,相应岗位只进行面试。对于笔试加面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按: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50%+面试成绩×50%。
(二)笔试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对于无法开考的岗位,经单位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将取消后的岗位增加调剂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1.笔试科目为《公共卫生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面试必须用汉语作答。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二代临时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
4.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5.笔试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6.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三)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试内容以所报考专业的专业知识为主,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用蒙古语作答的应聘人员,安排2名蒙古语翻译人员。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对于只开考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通知。
3.只开考面试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对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报名情况,对于用人单位紧缺急需专业人才,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公开招聘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到其他岗位。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4.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凡是在开考前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进入,均具有优先条件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招聘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负责,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指标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报人社部门备案。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市疾控中心具体实施。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以上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人社部门备案。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市疾控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无异议后,市疾控中心将聘用报告和拟聘人员花名册报市卫健委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3.在本次招聘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聘用到其它事业单位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经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市疾控中心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与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四、纪律和监督
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违纪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鄂尔多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五、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网站查询。
(四)本简章由鄂尔多斯市卫健委、市疾控中心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鄂尔多斯市疾控中心:0477—3896589
监督举报电话:
市卫健委0477-8588506
市人社局0477-8586927
点击下载>>>2020年度鄂尔多斯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