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划
本次招聘总人数为23名,其中2020届毕业生7名、2021届毕业生16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丹东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1)、《丹东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2)。
二、范围
1.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吉林大学、锦州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延边大学招聘内科专业、外科专业、临床检验诊断专业的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2.拟到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吉林大学、锦州医科大学、佳木斯大学、齐齐哈尔医学院、延边大学招聘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招聘岗位有研究生学历条件的,应聘者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校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毕业生;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四、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采取现场考试考核(笔试+面试)方式。
五、招聘步骤
1.报名
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并填写《202年丹东市人民医院到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202年丹东市人民医院到高校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准考证》(见附件4,以下简称《准考证》),发送到医院指定邮箱:ddrmyyrsk@163.com。
网上报名时间:
(1)2020年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7日结束;
(2)2021年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间:自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7日结束。
现场报名(不推荐):未能按时通过网上报名的应聘者,应携带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打印的本人自我推荐材料(推荐材料须有学校推荐评语、本人签名)各一份、加盖学校公章的在校成绩单、临床十个月以上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2020届毕业生需要提供)、医师资格证书、身份证以及反映自己能力水平的各类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同时请准备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
现场报名时间:
(1)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12月28日9:00至10:00。
(2)2021年应届毕业生:2021年1月20日8:30至9:30。
现场报名地点:丹东市人民医院综合楼二楼报告厅
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要求:填写并彩色打印《报名表》、《准考证》,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岗位。其余内容现场审核通过之后即时填写。
《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
2.资格初审:报名人员相关信息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进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3.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2020年和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3)考试时间: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2020年12月28日10:00至12:00;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考试时间:2021年1月20日9:30至11:30。
(4)考试地点:丹东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5)笔试合格: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参加面试。
4.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笔试通过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面试时间:
(一)2020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8日14:00开始;
(二)2021年应届毕业生面试时间:2021年1月20日14:00开始。
(5)面试地点:丹东市人民医院会议室
5.签约
与拟聘用人员签定《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
6.复审
(1)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拟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后,由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复审应聘人员档案、相关证书原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复审结果为最终聘用依据。复审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与其签订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废止。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者,按要求参加体检。
7.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自费,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8.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丹东市人民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进编等手续。
七、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同一批次招聘,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有工作单位的在校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考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各招聘环节如有取消应聘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依次递补。
4.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公开招聘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含试用期1年)。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27102072710252
报名邮箱:ddrmyyrsk@163.com
监督电话:2710265
附件:
1.《丹东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
2.《丹东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