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
1.应届高校毕业生。2.社会人员。3.公办学校在职教师。
基本条件
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因岗位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持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证书;社会人员、在职教师须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幼儿园必须具备学前教育教师资格。
4.学历学位要求:
(1)应聘“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历且具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位,“双一流”高校(学科)及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生可放宽至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
(2)应聘“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非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聘幼儿教师岗位还须持有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5.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及幼儿园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须达到二级乙等。
6.英语等级要求:应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学前教育、艺体类学科可免,但须通过大学英语课程考试。
7.同等条件下委培生、公费师范生和师范专业毕业生优先。
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要求见《2021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岗位简章》(附件1,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1月8日(双休日、国定假除外),每天上午8点30至下午4点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提交至相关学校,各学校报名地址详见《岗位简章》。每人限报1个岗位。【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筹备中)的报名请关注二维码,其招聘流程按“上海市实验学校东滩高级中学(筹备中)”的要求为准】
3.须提交材料:
(1)纸质版和电子版《2021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报名信息表》(附件2,崇明人才网下载中心下载);
(2)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
(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5)普通话和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幼儿教师岗位的非学前教育专业人员还须提供华东师范大学学前教育上岗证;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
4.资格审核:学校根据岗位简章要求和招聘有关规定,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学校及时告知并说明理由。
四、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的内容、方式、结果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测评、测试:
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综合测评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的即为测评测试成绩达标。测评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教育局人事科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测评测试人员可在测评测试后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五、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
资格审核通过并经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分学段分学科的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考核结果以分值体现,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进入后面的应聘环节。考核结果的分值按70%的权重计入总分。
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小组由区教育局组织学科专家和基层学校校(园)长代表构成,区教育局相关科室、纪检条线全程参与。
六、学校试教和拟聘人员确定
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说课(含教学设计)考核合格的基础上,以试教成绩30%的权重计入总分,与说课(含教学设计)分值相加后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如某教师岗位只有1名应聘人员,则总分不能低于该学段所有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才能通过。试教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七、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事科统一组织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主要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八、审核上报
用人单位按材料目录收集通过体检政审的拟聘人员的所有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教育局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汇总后再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九、公示报批
经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崇明人才网上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育局办理报批和聘用手续。
十、咨询与监督电话
报考岗位咨询电话:见《岗位简章》联系电话一栏。
政策咨询电话:59618875监督电话:59611872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