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进行。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27名工作人员,其中乡镇小学教师2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4名,乡镇政府工作人员21名。泊头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岗位表
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参加泊头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且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含试用期人员);
2.曾参加泊头市“三支一扶”计划,自沧人社字〔2020〕97号文件出台(2020年7月22日)后,在编在职或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机关立案审查、立案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过刑事处罚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室。
3.报名要求:此次招聘应考人员报考岗位仅限报考服务期志愿服务的系统岗位,即:“支教”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小学教师;“支医”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基层卫生院;“支农”和“扶贫”服务志愿者仅限报考乡镇政府。
报考人员现场报名须携带资料:报名费100元、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全日制毕业证、报到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小二寸照片6张等相关资格证书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泊头服务期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三)笔试
报名人员考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限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试结束后,考生本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前来查询考试成绩。
五、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人负担,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如体检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进入考察人员的证件材料、个人档案、有无犯罪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如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本人进行选岗。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依次按“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优秀者、学历较高者、取得岗位相关资格证较早者、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时间较早者优先的方法,确定选岗顺序。若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不服从管理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泊头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聘用
(一)审核报批。公示结束后,由人社部门将招聘情况上报市级主管部门备案。
(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十、有关要求
(一)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检、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取消应聘资格,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
(二)疫情防控时期,参加此次公开招聘人员要做好自身疫情预防工作。同时,根据防控实际情况,招聘工作可能出现调整。请考生时刻保持电话通畅,如有延误、后果自负。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17-8185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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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志愿者岗位表x.docx
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