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和名额,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见附表。
三、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二)本人或其配偶为沧州市所辖各县(市、区)户籍。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四)没有犯罪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没有不良嗜好,没有不宜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其他原因。
(五)2019年、2020年、2021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沧县中学和沧县实验学校要求直一本学历或直一本起点的研究生学历;其他高中要求原直二本及以上本科学历或原直二本及以上起点的研究生学历。
(六)考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七)持有相应学段或高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按要求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以先报考。但在2021年9月1日上岗前必须取得与本公告要求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填写报名表及准备相关资料
1、考生在公告附件下载《沧县教师招聘报名表》,打印填报一份,由考生本人签字。
2、2019年、2020年毕业生准备的资料是:报名表、身份证、本人户口页(符合配偶户籍条件的提供配偶户口页和结婚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研究生学历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21年毕业生准备的资料是:报名表、身份证、本人户口页(符合配偶户籍条件的提供配偶户口页和结婚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学历必须提供本科毕业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20年11月7日9:00至17:00,在河北师范大学四方广场“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秋季校园双选会”现场报名(因学校疫情防控原因,校外生不能进入)。有意报名的校外生可于2020年11月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石家庄观和国际酒店(河北师范大学东门南侧)报名,具体见一楼大厅告示牌。
资格审查内容是依据报考条件审查考生的相关报考资料。
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按当地要求做好防疫。
(三)考试
请考生于2020年11月10日早上8:00在观和国际酒店1楼大厅集合,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参加考试。
1.笔试。笔试试题内容为报考学科的相关知识。笔试及格人员按照报考学科分别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试讲人选。末位人选出现并列的将共同进入试讲。根据报名情况,报考人数与学科需求数与之比小于5:1的,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试讲。
2.试讲。试讲采取讲课形式,试讲内容由工作人员按报考学科从现行高中教材中随机抽取。
考生现场备课(30分钟)、现场讲课(限10分钟)、评委现场打分。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四)成绩汇总
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6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直接进入试讲的,试讲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名额由高分到低分对考生进行排序。考试结果现场宣布。在合格考生中按岗位名额排序结果,由用人单位与考生双向选择,达成一致的,及时签订用人协议(一式三份)。当某学科应聘人员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时,招聘名额可按实际情况缩减。
(五)聘用
2021年9月1日上岗前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进行体检、考核、审档,合格的公示7日,无异议的签订用人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相关待遇
聘用期内享受同等条件的在编教师待遇。
六、注意事项及说明
(一)经审查,如发现报名者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在考试、体检等环节确认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招聘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问题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张老师:13293469006
张老师:18233685938
刘老师:15369773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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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