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平竞争、德才兼备、择优录用的原则,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招聘考试。
二、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和职业道德。
3.专业理论扎实、业务能力较强,有良好的学习和科研意识。
4.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年龄截止日期2020年12月29日)。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考生学历底线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上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完全一致,一字不差,专业要求有“类”或“相关专业”的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取得国家教育部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其所学专业名称与选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选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选聘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认定时间为准。
限制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执业资格原则上不限制。但要求在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否则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2021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唐山市工人医院2020年补充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2月29日—2021年1月4日在唐山事业单位招聘网(www.tssydwzpw.com)、唐山人才网(www.tsrcw.com)、唐山市卫健委网站(wsjkwyh.tangshan.gov.cn)和唐山市工人医院网站(www.120.org.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
2021年1月4日—1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2.报名地点:
唐山市民服务中心B区唐山市人力资源交流大厅2号窗口(路南区丹凤路与艺文道交口南3门进入,右侧大厅)。
3.需提交材料:
现场报名需携带附件2《唐山市工人医院2020年补充选聘报名表》(在唐山人才网下载、电脑填写,本人签字并打印,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岗位信息表》中涉及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相关证明,如: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成绩单、学校证明等)、资格证(或考试合格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彩色近期一寸免冠照片5张(其中一张粘贴于报名表上,其余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本次选聘按照有关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10元。
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与考核
1.本次选聘只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具体情况请随时关注唐山市工人医院官方网站,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3.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考核由唐山市工人医院组织。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查阅本人人事档案,根据档案材料记载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其中需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处指导下按照《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有关考察的要求执行;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
对拟录取人员信息公示到唐山市工人医院网站(www.120.org.cn)(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批后,聘用人员与医院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唐山市工人医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15-372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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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工人医院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