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4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五)须具有庆云户籍(2021年1月4日前落户),具有5年以上庆云工作经历(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社保缴费证明),志愿扎根基层,服务基层;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募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写《2020年庆云县“乡村振兴服务专员”报名表》(见附件),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3张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年工作经历及社保缴费证明(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月4日),于2021年1月4日—1月6日到庆云县政务服务中心B座701办公室进行资格初查。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缴纳考务费70元。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提供虚假信息或其他不符合招募条件的情况,均取消其招募资格。
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达不到招募计划数的,根据报名人数相应核减招募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由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庆云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考生组织协调、分析判断、计划决策、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素质。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不设置开考比例,设定7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根据招募计划和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招募人选,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因成绩相同超过招募计划的人员,采取增加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若最终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招募计划数,按实际合格人员确定招募人选。
考察工作由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庆云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招募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招募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录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四)高分先选
考试、考察合格后,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安排到相关乡镇工作。
(五)公示和签订协议
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募人员,在庆云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人员,与服务单位签订《庆云县“乡村振兴服务专员”服务协议书》,服务期为5年。
三、其他事宜
1.“乡村振兴服务专员”招募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由庆云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工资待遇参照庆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核定,所需资金由县财政承担。
2.“乡村振兴服务专员”招募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并须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服务单位同意,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终止服务协议。
3.本次招募的“乡村振兴服务专员”5年服务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经体检合格后,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庆云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3321470
点击下载>>>
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