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简称浙音附中),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成立,浙江省民政厅注册的全日制民办普通完全中学,设有初中部和高中部。学校以“质量优、特色明、水平高”为办学目标,探索新的教育理念,适应新时代,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寄宿制管理,采用小班化教学,实施个性化培养,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的音乐舞蹈艺术后备人才。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文化课教师需求计划
见附件
1.学历要求:相关教育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学历的应聘教师,其本科就读专业必须与所报考专业相符。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须具备任教初、高中六年教学的能力,能够胜任班主任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技能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2020届、2021届毕业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2)在职教师必须具备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3)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高中或初中教师岗位;持有初中教师资格证,只可报考初中教师岗位。
5.熟悉浙江省初、高中教材及高考考纲,市区级优秀教师,学科教学骨干,以及从事初、高中教学三年以上、有高三毕业班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考虑。
(二)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不限,凡符合以上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含应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2.无违法违纪行为,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备符合岗位必备的专业学习背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4.对年龄的要求,详见岗位要求表。
5.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我校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四)岗位待遇
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参照杭州市公办中学教师相应职称待遇。经正式录用即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年),并缴纳五险一金。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20日。
2.报名办法:即日起下载填写《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附下表中个人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原件备查)。
见附件
3.资格初审。报名期间,我校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我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考试。本次招聘各岗位不设最低报名人数。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到时需当面验证,并上交免冠2寸照片3张。发现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其考核、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招聘根据不同学科分别组织考试,考试流程如下:分为试讲、面试两个部分,由我校自行组织。
(1)试讲。根据所教学科,指定试讲内容,具体试讲时间和试讲内容另行通知。该部
分满分10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轮考核。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各项综合素质,面试时间5-1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二次面试,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总成绩。满分100分,按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
(三)体检、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教师,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排名末位同分的,根据招聘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2.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四)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我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音附中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我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我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从总成绩合格线以上的应聘教师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网站(http://fz.zjcm.edu.cn)
万行教师人才网(http://www.job910.com)
(二)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
0571-89808491(叶老师)
0571-89808420(朱老师)
点击下载>>>
浙江音乐学院附属音乐学校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