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6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8月17日(上午8:30一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29号人防大楼301室)
报名材料: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1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招考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
3.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面谈时间15分钟。如工程管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5人,行政管理岗位报名人数超过10人,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4.体检
由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
6.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入围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宜聘用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总分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7.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不再继续聘用。工资待遇参照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同等岗位编外人员政策发放,缴纳五险一金。
四、其他事项
1.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由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组织实施并解释。
3.公开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572-2595880。
湖州市吴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局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