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因经济普查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与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和范围对象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善于沟通交流和组织协调,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统计学、经济统计学、金融学、会计学、财政学、经济学、国民经济管理专业,能够熟练掌握操作计算机。因工作需要,该岗位需要经常到乡镇(街道、园区)、社区、行政村、企业、农户等一线开展工作,建议为男性。
4.年龄在35周岁(1983年7月25日后出生)以下;
5.具有湖州市(含三县二区)户籍(2018年7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的08:30-11:30,14:30-17:00)。
2.报名地点: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206室经济发展与统计局(咨询电话:0572-2159589,周女士、杨女士)
3.报名人员请携带以下资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
4.报名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报名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核。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确定考核方式(笔试、面试等),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具体以入围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考察。根据考核分值,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参照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公示无异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在体检、公示中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予聘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此次招聘人员临时用工时间为2年,在岗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按照4.5万元/年标准执行。
湖州雷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