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档案馆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此次招聘3名: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档案信息化管理和查档利用1名;档案信息编辑和展厅管理1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能服从领导工作安排。
2.户籍条件。湖州市吴兴区(含开发区、太湖旅游度假区)户籍。
3.年龄条件。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学历条件。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及其它条件。具体详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进行招考,择优聘用。
1.公开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自2018年8月15日到2018年8月16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金盖山路66号)6号楼湖州市档案馆312办公室。
报名材料: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湖州市档案馆编外用人招聘报名表》(附件1),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2张报名。
应聘者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或有意隐瞒情况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2398080,袁先生。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市档案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通知进入考核测试环节。若报名人数不足1:3,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3.考核测试:考核测试采用面试面谈的形式进行,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如报名人数超过1:10,在面试面谈前增加笔试环节,并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员。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面谈结束后,根据面试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入围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资格,则依次递补。
4.体检:由市档案馆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指标,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如体检不合格,按面试面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5.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不合格,按面试面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6.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聘用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湖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规范编外用人管理实施办法》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聘任,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将不予聘用。工资待遇按市财政有关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编外人员标准发放,年收入不低于5万(含五险一金)。
湖州市档案馆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