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兴体育中心(长兴县少年儿童业余体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篮球教练1名
二、报名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勤奋,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5日及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篮球专业运动5年以上,篮球基础技能扎实,有较强的教学实践能力和技战术水平,较好的语言沟通能力。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
(一)公开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5日-7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长兴县太湖中路170号少体校二楼办公室
3.报名材料: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上原件、复印件各1份)、报名表一式两份(2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专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项目,在同一天进行,所有考生均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面试。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为现场测试考生对篮球技能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采用100分制,成绩按70%计入考生总分。
2.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按30%计入考生总分。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总分成绩,按录取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公示
体检、考察无异议的,在长兴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待遇参照招聘单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长兴体育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2-6250952
联系人:苏楠
编委办监督电话:0572-6256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