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掌握计算机及办公软件操作技能,有较好的语言表达和协调沟通能力(有相关环保工作经验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者优先考虑);
3.能够稳定从事本单位的岗位工作。
二、相关待遇
待遇面议。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告示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月20日止。咨询电话:0779-3050523。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带自荐书(简历)、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一张)以及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北海市海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政府,北海市长青北路12号)报名。
2.网上报名:按要求将个人自荐书(简历)、照片、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联系方式等相关材料发送至如下邮箱:hbhc3030191@163.com。
报名日期以材料送达或电子邮件发送日为准,逾期报名不再受理。
3.面试
具体面试及体检要求以电话通知为准,请各报名人员务必保持电话通畅。
四、聘用
1.签订相关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2.聘用人员在岗使用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聘用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联系人:梁建明,联系电话:0779-305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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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