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符合公告岗位要求的人员(见附件1《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应聘人员可通过宁国市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栏(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038899.html)、宁国市人民政府卫健委“通知公告”专栏(http://www.ningguo.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038912.html)查询招聘信息。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月4日(含)后出生”。
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及代码均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等进行设置,考生所学专业如不属于上述专业目录,可以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相关新旧专业对照表进行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1日8:00至1月13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规范填写报名表格(附件2)。上传的电子照片须为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格式JPG,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应聘人员请将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拍摄清晰的照片随同报名表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宁国市卫健委指定电子邮箱,压缩包备注应聘人员姓名。其中:报考2021001岗位发送至jikong0001@163.com,报考2021002岗位发送至jikong0003@163.com,报考2021003岗位发送至jikong0005@163.com。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宁国市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1月14日下午16:00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未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宁国市卫健委将电话告知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请考生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通畅。
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宁国市卫健委将通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于2021年1月15日下午14:30-17:00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及享受加分政策的证明原件进行资格审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审查通过的发放准考证,弄虚作假者取消笔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2021年1月16日。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理论水平、公共卫生知识等。
属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考生,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报名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面试时间: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当某岗位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专业测试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
(四)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含加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亦照此规定执行。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宁国市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宁国市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其中,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公示7天。
(七)报批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办理入编、聘用等手续。
四、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明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二)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违反考核考察纪律,否则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563-4037805(宁国市纪委监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咨询电话:0563-4036683(宁国市人社局)
0563-4037127(宁国市卫健委)
0563-4037828(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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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3、宁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疫情防控须知.docx
中共宁国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宁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