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海南省统计局综合处、农经处、贸易处、服务业处各1名,共计4名。
二、工作地点
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省统计大楼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四、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
(二)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统计事业。
3.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考生须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991年1月1日出生)。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劳动教养、刑事或治安处罚期限未满的。
2.公安、检察部门正在立案侦查,监察部门正在立案审查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资格条件
招聘人员除需具备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外,还需具备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
1.经济、管理、会计或统计专业毕业;
2.熟悉掌握WORDEXCEL的使用;
3.文字功底扎实,具备一定分析、写作能力;
4.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可参与出差调研;
5.性格开朗、沟通能力强。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招聘公告发布3个工作日内接受个人报名,报名时间3个工作日,地点在海口市白龙南路22号省统计局人事处717房。
六、合同期限
表现符合工作要求的,每两年一签,首签试用期三个月。
七、报名须知
1.由于报名时当场初步筛选,因此报名仅限本人投报;
2.报名携带资料:
①简历表一份,以身份证与学历证书A4纸复印件各一份作为附件;
②一寸彩照一张(不需贴在简历表上);
③身份证与学历证书原件以备审核。
八、其它事项
1、应聘人员一经录用由劳动服务公司派遣到我局工作;
2、报名资料上交后恕不退还,未进入招聘下阶段人员恕不通知;
3、材料递交后,谢绝来访;
4.保持电话畅通,方便招聘方联系;
5.联系人:张女士18189720869
海南省统计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