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能承担数控机床加工、普通车床、铣床、电焊、钳工和铸造实训教学工作;
2.服从工程训练中心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无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调查的记录;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应届毕业生应为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人员应为1981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为1976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机械加工类相关专业,语言基本功扎实,具备较好教学能力;
5.具备相关生产和教学经验者且具有相应工种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优先录用。
三、聘用方式
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合同,分以下两种情况:
1.按普通项目制聘用。首个聘期3年,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工作满5年后可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参加学校长聘项目制的选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享受待遇。
2.按长聘项目制聘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参照校内事业编制同类人员享受待遇。应聘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个人获得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前12名),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前5名);
(2)具有硕士学位,个人获得过国家一类技能大赛一等奖以上奖励(或前5名);
(3)具有博士学位,具有三年及以上企业相关工作经验者。
备注:全国一类技能大赛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包括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智能制造应用技术技能大赛、全国职工职业技能大赛和“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四、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报
应聘者于2021年1月21日12:00前登录华侨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zhaopin.hqu.edu.cn),点击查看“华侨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021年1月)”版块,填写各项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若因简历信息不完整被退回,请及时补充并于1月22日12:00前重新上传。逾期系统关闭,不再接收简历。
(二)考核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布。
考核采用面试加实操的方式,面试占总成绩的60%,实操占总成绩的40%。
原则上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组织考核。若比例未达3:1,确因岗位急需,经审批,方可组织考核,考核将实行总分数线控制,即应聘者成绩不低于总分的70%方可进入下一考核环节。
根据考核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政审等综合考察,确定拟聘人选报学校审批。
(三)聘用
学校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和举报。公示无异议,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如无合适人选,该招聘岗位暂时空缺。应聘者原则上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的一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
五、有关问题说明
1.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教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岗位。
2.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3.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执行。
4.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我校人才招聘网站及时公布,请密切关注。
六、咨询电话:
岗位咨询:0592-6162595;
政策咨询:0592-6161057。
华侨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