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考原则
在公开报名的基础上,须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报考岗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记录,并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专业要求:财务管理、会计学、财政学、审计学专业,取得会计类初级及以上职称并有一年及以上财务会计工作经验;
4、绍兴市户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5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延安东路658号新地大厦六楼602室。
3、报名资料:请携带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明、学历及其它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4、笔试:通过报名审核者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为结构化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思维应变、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仪表举止。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附加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加2分。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由总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附加分根据考生的实际确定。
7、体检、考察:最终得分确定后,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按有关程序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工资待遇
以上岗位聘用后实行1个月试用期
1、按照公证处薪酬考核体系执行;
2、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被聘用人员如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关系,在签约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由绍兴市越州公证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85110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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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