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河源启动“百名博(硕)士党政储备人才引育工程”2021年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国内博士研究生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博士研究生,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学专业需为一流学科)或国(境)外60所知名高校且专业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录高校范围详见附件1)。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于报名截止日以前取得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2021年河源市百名博(硕)士引育工程职位信息表》(附件2)。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优秀或在校成绩优良;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具有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四)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急需紧缺的专业人才可放宽5岁。
下列情况不纳入引进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党纪、政纪(政务)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调查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五)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河源市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优惠政策
(一)岗位安排。安排引进对象到市直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博士研究生担任七级管理岗(相当于正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硕士研究生担任八级管理岗(相当于副科级)或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
(二)职业发展。博士研究生可列入副处级领导干部储备;硕士研究生可列入科级干部储备。引进对象表现优秀且工作需要的,符合条件时可择优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也可提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三)工资待遇。引进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编制所在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四)生活补贴。对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30万元生活补贴;对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对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分5年每年20%给予安排。
(五)住房保障。博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10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相当于5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后,按上一年度市区平均房价为标准发放相应面积的住房补贴,分5年每年20%兑现给引进对象(含个税)。以上住房补贴兑现前,引进对象可免租入住人才公寓;没有入住人才公寓的,由用人单位协助租房、提供居住服务,博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500元租房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每月2000元租房补贴。
(六)医疗保障。引进对象均参照处级干部享受相应体检待遇。
(七)配偶安置。引进对象配偶原有工作(在行政、事业、国企、私企)愿意随迁到我市安排的,由市人才办协调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工作的,每月发放生活补贴3000元,累计可享受3年。
(八)子女入学。引进对象子女就读义务教育,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九)考核奖金。引进对象服务期满后,如继续从事专业技术岗位的,可享受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年度考核奖励。
(十)科研补助。鼓励进一步发挥专业优势,对组建博士、博士后工作站等科研团队的,可享受本地相关人才政策。
五、时间安排及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入职报到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3日至2月28日。
2.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附上:
①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或学生证扫描件等;此外,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③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④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对应内容准确命名,例:张三本科毕业证书。
报名表和所有附件材料打包到一个压缩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职位代码”,发送至市委组织部人才科邮箱:hyrcgzk@163.com。
3.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专业代码详见《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的,必须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进行报考。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报考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按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院校出具的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等依据材料。
(二)资格审核
时间安排在3月上旬。根据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面试考核
1.时间安排在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考生凭报名登记表和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养、临场应变、语言表达和综合分析等能力。
2.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若面试成绩、主评委分数均相同,则按副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统一参加体检。
(五)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河源党建网公示5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国内应届毕业生签订三方就业协议,可根据需要提供岗位实习锻炼,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再安排正式报到;国内应届毕业生未能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应在收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到岗,否则取消聘用。
(七)递补
因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等,取消相关人员资格,在同一岗位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其他
(一)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可凭一周内有效交通票据或相关证明材料领取交通食宿补贴,省外考生1000元/人,省内市外考生300元/人。
(二)报名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招聘对象与工作单位首次聘期签订5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进行岗位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合同,二次聘任按照国家和省市政策规定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未入围面试等环节的人员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人才科0762-3327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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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