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8:30—1月29日17:00。
报考人员下载《2021年日照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教练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填表要求如实、详细填写信息,于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登记表及资格审核需提报的岗位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rztx@rz.shandong.cn进行报名,邮件名称为“岗位名称+项目+姓名”。报考人员严格按照邮件主题格式要求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初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由市体育运动学校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应聘人员在报名结束后及时登陆个人邮箱查询初审结果。
(二)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表》;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4)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核及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时间45分钟,其中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和答辩不超过15分钟。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市体育局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意见,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政策待遇
聘任制教练员待遇按月发放,每月5000元(含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部分),根据所带运动员参赛成绩,按照我市相关奖励政策进行绩效奖励。25届省运会现场完成2枚(含)以上金牌目标任务,经考核符合用人政策标准要求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协议终止后,教练员不再继续聘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633-2213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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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日照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教练员岗位汇总表b.xlsx
2021年日照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教练员报名登记表a.docx
日照市体育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