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现有仙溪、江湾、河滨三个校区,校园占地面积2206.06亩,总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1893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6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近700人。学校建立了博士后培养、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多层次多形式的立体办学体系,设有研究生学院和16个二级学院,68个本科专业,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学校秉承“明德博学、自强有为”的校训,倡导“以人为本、求实创新的校园文化;崇尚学术、爱岗敬业的教师文化;成人成才、创业创新的学生文化”,形成了优良的办学传统和鲜明的办学特色。高水平的师资队伍、良好的校园环境、浓郁的学术氛围和全面的行政服务意识以及学校国际化视野,学校正在实现跨越式飞跃发展。
根据高水平理工科大学建设工作需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准入编专技岗人员,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100008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从事法律事务及相关工作;
2.100009岗位:2名(专业技术岗),从事审计事务及相关工作。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及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入职满2年后,经考核合格后择优入编。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科学研究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具有较强的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遵纪守法,为人正直,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并熟悉业务;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要求
(1)40周岁及以下(截止至报名开始当天);
(2)2021届毕业生可报名,不限年龄,但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视为放弃聘用。
3.专业要求(岗位代码参考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1)100008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阶段专业为:法学(B030101)或知识产权(B030102);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法学理论(A030101)、法律史(A03010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A030103)、刑法学(A030104)、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A030105)、诉讼法学(A030106)、经济法学(A030107)、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A030109)或法律硕士(A030111)。
(2)100009岗位专业要求:
本科阶段专业为:会计学(B120203)、金融学(B020301)、审计学(B120207)或财务管理(B120204);
研究生阶段专业为:会计学(A120201)、金融学(含∶保险学)(A020204)或审计硕士(A020217)。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登录学校招聘网站(https://rczp.fosu.edu.cn),并经过“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考及参加考试。报考人员要践行诚信报考、诚信考试。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0日。考生在上述时间登录学校招聘网站(https://rczp.fosu.edu.cn)选择“行政人员”模块进行报名,填写个人情况,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完成网上提交报考申请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料填报资格审查。
3.报名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后,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5天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初试:考生应在初试前30分钟到达候考室,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放弃资格。
初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等。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复试人选,如参加初试人数少于1:3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2.复试(面试):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候考室的,视为放弃资格。
进入复试环节的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携带报名表(招聘网站报名系统打印)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查和复试。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及相关证书等,有国(境)外留学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应聘者提交的复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复试为综合素质能力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抗压能力、业务熟练程度、以及对应聘者适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素质进行测评,时间原则上控制在8分钟内。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复试评委组成员的平均分(去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为复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75分及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的考生不再计算总分。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复试使用统一试题的,复试期间应当对考生实行封闭式管理。
3.最终成绩的计算方法:初试、复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符合报考资格的名单以及初试、复试的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站上公告。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招聘单位支出。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联系方式
招聘联系电话:0757—83962588、13735877566(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757—83967011(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纪委办、监察处)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人事管理科A1-417,邮编528225。
点击下载>>>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s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