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在案或其他社会治安问题。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受处分未满期限的人员;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或存在不诚信报考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5日-1月24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3.报名资料:
(1)《斗门区安监站公开招聘普通雇员报名表》(见附件1,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报名表请发送电子版和已签名的扫描版
各一份);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户口本首页和应聘者本人信息页的扫描件;户口本遗失的,可提供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4)学历证、学位证、相关工作经验证明、专业技术证明、驾驶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投递要求:
以上个人资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dm_ajz@126.com,资料压缩包名称和邮件标题按“应聘岗位+姓名”格式写明,请务必写清应聘岗位,且应保证报名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若有资料不全的情况,视为报名失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由斗门区安监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另行通知。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素质与能力。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此比例时,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
4.其他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公众网公布。
(四)体检
1.根据应聘者总成绩(60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3.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的,经公示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须60分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五)政审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审查,经过组织考察合格者,则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斗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七)聘用及待遇
1.被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斗门区合同制职员管理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服务期三年。服务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2.按珠海市斗门区普通雇员相关待遇标准执行。
三、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1.报考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不合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或考生放弃聘用,将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以弃权处理,并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三)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绿色“粤康码”、三日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试正常后、佩戴口罩方能进入考场。如有隐瞒,一经查实,有关报考均作废。
2.报考者在报名表上留下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的,所有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斗门区安监站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美琪,联系电话:2789591(逢工作日9:00-12:00、14:00-18:00);监督电话:2782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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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斗门区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