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聘用人员从事乡村振兴战略具体工作,主要业务包括组织协调、文秘资料、业务研判、考核督导、后勤服务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报名人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的中国公民。
2、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6年1月14日至2003年1月13日出生)。
3、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服务意识,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协作,服从领导。
4、身心健康,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标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18日—1月21日(4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遂溪县遂城镇建设路127号农业农村局大院11号楼5楼人事股。联系人:戴莲,联系电话:0759-7763046。
3、报名材料:
(1)填写附件《遂溪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或相关证明)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
(5)其他资料。
(二)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齐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材料齐全并通过资格审核的,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本人参加考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及考察对象。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考察
体检。根据招聘岗位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人事股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公示。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和遂溪县委农办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聘用。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报遂溪县财政局、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1个月)。聘用人员的待遇为2500元/月(含聘用单位和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及时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和遂溪县委农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还需提供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原件(上交核酸检测结果复印件)。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考。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遂溪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59-7763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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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乡村振兴工作人员岗位表x.docx
遂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