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的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和相关信息,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www.njgc.gov.cn)发布。
有关招聘岗位信息详见《2021年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
业园编外人员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岗位数量和相关专业学历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之后出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应聘人员需是在《2020年高淳区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中参加笔试且笔试成绩60分以上未录用人员。
5、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参考目录》设置。
(二)凡有下列情形者不予报名或取消资格:
1、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相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2、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3、曾因违规违纪受到开除公职处分或留党察看及以上处分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福利及其他
聘用人员工资按照南京高职园管委会编外人员工资制度执行,从起薪之日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社会保险,作息时间与用工单位相一致。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现场报名,报名考试(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1)报名地点: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淳校区南侧),联系电话:025-56868976。
(2)报名时间:2021年2月2日至4日全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专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信息表》)。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且提供复印件,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填写《报名表》。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考生需使用本人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资格审查。根据设置的招聘岗位条件,对报名的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即报即审。
3、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核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招聘单位电话或短信通知考生。
(二)考试方法和实施办法
1、考试形式为笔试加面试,笔试成绩参照应试者参加《2020年高淳区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面试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确定。应聘人员参加《2020年高淳区村(社区)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工作人员、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开招聘》笔试的成绩作为个人笔试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开考比例确定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开考比例为1:3,如已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中出现自愿放弃的,按报名人员中的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及降低开考比例的公告报名结束后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要求为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面试时请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试者,应试者签字确认。
6、本次面试的成绩占本人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7、招考期间,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将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考察。
(四)公示与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高淳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以劳务派遣形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报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备案,每次签订劳动合同一般不超过三年。
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或关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南京高职园管委会可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公告由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5-56868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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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园管委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