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同等条件下有统计相关经验者优先。
2.具备岗位所需的能力条件,热心社会公益性事业,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3.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5.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发布日至2021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淳安县鸠坑乡人民政府综合办,联系电话:0571-64974001。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其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填写报名表(见附件)。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则取消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50人,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考试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确定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的体检和考察标准执行。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可在相应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结果为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招聘的,则按相关规定与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二年,派遣至淳安县鸠坑乡人民政府从事相关工作。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薪酬待遇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本次招聘所有考生总成绩有效期为一年,2022年1月26日前,本次招聘人员当中如有缺岗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报考的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此公告由淳安县鸠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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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雷博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