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商务厅下属事业单位共3家,均为省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位于杭州市下城区。其他情况简介如下:
(一)浙江省商务研究院:主要从事“一带一路”、长三角一体化、国内国际贸易、国际投资、自贸区(港)、开发区等商务领域的研究和规划工作,承担全省商务运行监测以及《浙江商务》、《浙江商务年鉴》等刊物编纂和宣传工作。
(二)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浙江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推介浙江省投资环境和产业政策,吸引国际投资,推动我省企业“走出去”开拓境外业务,开展双向投资促进,我省驻外商务代表机构建设、协调联络和服务保障等职能和工作。
(三)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我省自贸试验区建设投资便利与贸易自由的服务工作;开展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政策起草、课题调研、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的复制推广、交流研讨、实践考察等工作;开展自贸区建设对外宣传,自贸协定的研究、咨询、宣传等服务;开展援外培训、商务系统培训和商务认证等服务。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9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回国人员,需在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结合招聘岗位的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有专业能力要求的报考岗位,须在报名截止前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单位将结合本单位实际可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单位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月20日9时—1月29日17时。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商务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zcom.gov.cn)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报岗位,视作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1月20日—2021年1月31日。由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但仍在报名期限内的,可选择其他岗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浙江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投资促进岗2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其他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5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3.应聘资格的取得。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2021年2月1日9时—2月3日17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取得应聘资格。逾期未下载准考证者,可不保留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1.笔试
时间暂定于2021年2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将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另行发布通知。
笔试由浙江省商务厅自行命题。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面试时间暂定于2021年3月初在杭州市内举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zjswrc.com,最新招聘);
2.浙江省商务厅门户网站(http://www.zcom.gov.cn,业务板块/综合工作/通知公告);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省属企业)招聘)
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笔试、面试通知,入围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仅在浙江省商务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二)参加考试的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浙江省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招聘考试中相关防疫安排和措施。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1842(省商务厅人事处);0571-87051147(省商务厅直属机关纪委)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各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咨询电话:
1.浙江省商务研究院:0571-28939296;
2.浙江省国际投资促进中心(浙江省驻外商务机构服务中心):0571-28995006;
3.浙江省自由贸易发展中心:0571-87156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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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