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满足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设定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下列人员不属招聘范围: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2018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按专业大类划分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雇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简章
《2021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简章》和《岗位表》通过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新疆人才网(http://www.xjhr.com/)和智联招聘网新疆站(https://www.zhaopin.com/xinjiang/)发布。
(二)报名
报名工作通过网络进行。具体方法:2021年乌鲁木齐市米东区雇员报名系统:https://wlmq.zsjcyxm.com/
报考人员根据专业需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确认报名信息真实有效,编造虚假信息者取消报名资格。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以在线“云考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通过自备的电脑和移动设备下载、安装并登录在线考试系统考生端参加考试,在线笔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国家通用《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一般行政职业能力。笔试实行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四)资格审查
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按照1︰1.5的比例(个位数岗位四舍五入计算)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网络报名信息和所持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度乌鲁木齐米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雇员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报名网站下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应带有二维码,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学历认证)。
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到并取消资格后,根据面试入闱人员规定的比例,可在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人员可递补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五)面试面谈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以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体检标准:比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环节。政审方式以公安系统审查、原工作单位考察政审为主,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核实考察对象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取消资格,所产生的空缺,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十)分配及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雇员招聘计划统一制定分配方案,考生需服从统一调剂。
由派遣机构统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雇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十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雇员工作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同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奖金、补贴等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雇员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可享受5天带薪休假。
四、时间安排
(一)报名
发布《简章》和《岗位表》:2021年2月8日10:30
网络报名:2021年2月8日10:30-2月28日18:30
(二)笔试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面试、总成绩公布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政审、公示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变化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简章》和《岗位表》,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公告,严格对照自身条件和岗位要求报考。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3:30,15:30-18:30):0991-17716928119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4:00-18:00):022-58703000-85001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18:30):0991-3306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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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