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公开招聘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关于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指导性意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借鉴外县(市)的做法,经区政府研究,在2000—2003年全日制中等师范类音、体、美、幼专业学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一批音乐、体育、美术、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聘任。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00——2003年毕业于九台体专、榆树音专、农安美专、双阳幼师和长春幼师的双阳籍全日制中专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3.政治思想表现合格,无劣迹行为;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入学时是双阳籍户口;
6.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毕业生人事档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3.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人数
按照最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的50%确定招聘人数。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8年8月8日至2018年8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双阳区教育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长春市第153中学道南)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中专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小二寸照片6张,同时审核本人人事档案。
(二)考试
考试不设开考比例,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个人总成绩按百分制进行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60分以下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小学、初中的音乐、体育、美术和幼教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时事政治等相关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包括讲课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内容详见招聘方案)。
上述各项考试、面试,若考生不能按时到达考场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核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由区教育局组织考核。考试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按照名次依次递补。
(四)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五)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媒体和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与待遇
(一)公示期满,聘用人员与长春市双阳区教育局基层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编制外合同制管理,工龄从聘用之日起计算。聘用后,聘用人员享受同等条件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所有聘用人员一律分配到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任教。
六、其他
咨询电话
双阳区教育局:0431-84222025、0431-84233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