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以面试和资格审查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1.文秘、中文类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具有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有扎实的文学功底,擅长公文及其他文书的撰写;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
3.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办事能力;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5.男女不限,年龄在22-35周岁,身体健康;
6.党员优先。
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招聘:
1.参与非法活动或非法宗教活动的,有犯罪记录的;
2.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及近五年内受过行政处罚的;
3.因严重违反纪律或规章制度曾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被纳入工作诚信记录的;
4.有严重身体疾病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1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与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到区自然资源局邮箱。
邮箱:2643758973@qq.com;联系电话:0779-2069011。
(二)面试
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将电话通知面试。报名者接到电话通知后持报名登记表、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资格审查通过参加面试。面试小组由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组成,面试采用10分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及聘用
由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组成考察组,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通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海城区自然资源局班子会议研究通过后,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用工待遇
参照海城区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工资待遇执行,工资待遇38000元/年(包含单位依法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保险),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被聘用者应对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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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