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根据各单位申报需求情况,本次共计划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62名(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履行编外工作人员义务,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纪律;
3、身体健康;
4、户籍、性别、年龄、学历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45周岁及以下指1975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6、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生产一线、农村、县级以下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或曾在军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基层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相关年限要求均计算到2021年3月3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2月23日起,通过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www.longyou.gov.cn/col/col1339779/index.html)、“龙游人社”微信公众号、龙游电视台、《今日龙游》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招聘过程中其它信息将及时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敬请关注)。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2日-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龙游县公共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龙游县龙洲路360号,龙洲塔对面)
3、报名者需带材料:报名表一份(详见附件2,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打印,并粘贴1寸免冠近照),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报考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证件、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工单位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缴纳考务费50元,当场领取准考证。
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现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的,需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并在报名时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函(附件3)。
报考者填报、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笔试
笔试科目:报考龙游县人民检察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民政局、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驾驶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道路交通相关知识;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暂定2021年3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面试、技能测试
报考龙游县人民检察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民政局、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驾驶员岗位的,需进行驾驶技能测试,测试内容由考官现场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报考上述4个驾驶员岗位的,技能测试后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面试。
报考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岗位的,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技能测试后,按笔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计算折合成绩,根据折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报考其他岗位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其中:招聘计划数在3人及以上的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技能测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考察
面试(技能测试)合格的,计算总成绩。龙游县人民检察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民政局、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驾驶员岗位按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岗位按折合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
在面试(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龙游县人民检察院、龙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游县民政局、龙游县机关事务保障中心驾驶员岗位按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龙游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岗位按折合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其他岗位按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由各用工单位组织,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拟聘用公示结束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用工单位通知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限及试用期工资待遇由用工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满合格后的工资待遇按照《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及《龙游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由用工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聘用对象在被聘用后3个月内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经体检、考察、公示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公开招聘活动各个环节均需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请考生积极配合,按要求自觉履行浙江健康码申领、健康申报承诺、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等疫情防控义务。笔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如下,其他招聘环节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另行通知或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1、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需进行健康排查、申报和承诺,填写《健康申报表》。
2、健康状况正常且取得浙江“健康码”绿码的考生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绿码但是考前14天内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健康码”非绿码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出现相关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我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上述考生,如需在龙游检测,需提前三天到达龙游并告知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如为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请主动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在2021年3月3日16:00前提供治愈出院资料(感染者)或结束管控证明资料(密切接触者),发送至邮箱:2314436428@qq.com(资料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把有关资料上报龙游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审核,如审核通过,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如审核未通过,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4、根据浙江疫情防控要求,对入境人员实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满符合解除隔离条件的,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健康码”由红码转为黄码,期满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健康码”由黄码转为绿码,并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完成“14+7”健康管理措施,核酸检测阴性且“健康码”为绿码的日常健康监测期考生,可以参加考试,但应主动向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告。
5、仍在隔离治疗中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考生务必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认真做好考前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县外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龙做好准备。
7、考生到达考点,在各项核验通过后,快速进入,并在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引导下直接到达考场,防止任何形式的聚集。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考务工作人员每次通过考点入口时,均需佩戴口罩,但不得妨碍身份识别和验证。所有考生、考务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8、考试结束后,考生有序离开考点,避免人员聚集、逗留。
9、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将按相应的应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
10、考生刻意隐藏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11、因故不能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作缺考处理。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持第二代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含本人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核等过程中填写或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3、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时提供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4、本次招聘“计划表”中各岗位“专业要求”设有“某某类”的,根据《2021年龙游县编外用工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进行资格审查。
5、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用工单位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70-7014682、0570-7012652。
公告不明之处,由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点击下载>>>
2021年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单位同意报考的函x.doc
2021年龙游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健康申报表x.doc
龙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