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招聘,招聘全过程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聘岗位、名额
衢江区公办幼儿园保育员,招聘名额20人。
三、岗位职责
负责照顾好幼儿的饮食起居等事项,负责本班级相关卫生保健工作,配合教师组织幼儿各项活动,严格执行幼儿园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其工作职责,在本班教师指导下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四、招聘录用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现场资格审核、教育局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江区各公办幼儿园向社会公布招聘信息,明确有关事项及要求。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衢江区各公办幼儿园。
报名者自行下载并填报报名表,直接到意向公办幼儿园进行报名。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衢江区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初审,衢江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由衢江区各公办幼儿园公布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等信息。
(四)面试
1.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对确实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经研究后,可降低入围面试比例。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重点考察幼儿园保育知识和保育工作常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建立保育员备选库
1.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库对象,不足比例的全部入库。
2.从备选库中按本次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保育员备选库建立后,因衢江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补充保育员的,经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六)体检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并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聘用。
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资格审查、考核、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定劳动合同,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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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教育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