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对象
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海外留学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经核准后按应届毕业生对待。应聘对象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
海外留学人员是指在国(境)外高校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回国时间在两年内且未就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能够认证留学身份和经历的材料,在天津市办理完成海外留学人员进津工作派遣的人员。
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人员;
7.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岗位(见附件)
五、招聘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2月20日-3月12日,3月12日23:00之后,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请于报名期限内填写《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1年度公开招聘应届博士毕业生报名表》,连同与填写内容相关的证明材料以PDF文件方式(不可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rsc6950@vip.126.com,邮件主题需注明“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博士应聘”,《报名表》命名方式同邮件主题,证明材料命名方式为“姓名+专业+毕业院校+证明材料”。
信息填写须详实、准确、完整,联系电话请留本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固定电话。未按要求内容填报的,资格审核时不予通过。
(二)资格审核
中心将对照岗位条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查结果及时向应聘人员反馈。必要时也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材料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三)面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相关事宜,将在我中心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各招聘岗位实行等额考察,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自然资源部及我中心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考察对象和拟聘用人选因个人原因主动放弃应聘或未通过体检和考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而造成岗位人选不足的,按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程序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各项聘用手续。
六、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及相关信息应确保真实、准确。未认真填报造成信息不全、有误的,由应聘人员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被取消面试和聘用资格。
(三)联系方式
招聘咨询电话:022-27536949、27536950;
中心门户网址:www.notcso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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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