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仪表端庄,遵纪守法;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国(境)外留学毕业生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得应聘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要求(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2号楼底楼党群工作局(2103对面办公室);
报名者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或《海门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②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③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凭报名表开具介绍信)、奖励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具备党员身份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党员证明须有党组织关系所在地镇(区)党(工)委印章,党组织关系尚在学校支部的加盖学校党支部公章)。每个报名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资格审查
由招聘小组对相关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集中招聘程序。报考人员对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者,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1年3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海门区临江新区管委会(临江镇人民西路666号)2号楼底楼党群工作局(2103对面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测试,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协调沟通能力和岗位匹配能力等。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量化考核
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每项加1分;获得地方县级以上奖励,每次加1分;获得地方市级以上奖励,每次加2分;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四)总成绩计算
本次招录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以及量化考核分数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体检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同分者取面试得分高者进入体检;总成绩与面试成绩均同分的,进行加试,取加试分数高者),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七)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
1.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五、工资待遇
本次招录的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工资为海门区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并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发放绩效考核奖,缴纳社会保险。
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与海门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及转正后的工资待遇参照相应职务层次工作人员。
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七、其他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在报考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和指挥,服从管理。临江新区党群工作局在公开招聘期间对应聘人员认真落实“两查一测一提醒”(查电子健康通行证、查戴口罩,测体温,提醒不聚集)事项。考生在报考及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苏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人员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八、本《招聘公告》由海门区临江新区党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3-82627801
监督举报电话:0513-82626009。
点击下载>>>
海门区临江新区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docx
海门沿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docx
中共南通市海门区临江新区工作委员会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