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条件
技术岗位(8人):本科以上学历,环境工程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监测类、化工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熟悉国家规定环境检测的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具备二年以上环境监测相关工作经验和持国家环境监测分析项目上岗证书优先考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聘用和薪酬待遇
经面试、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派遣到我中心,并签订岗位管理协议,实行聘用制,受聘人员执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另发放餐补400元/月)。试用期满,经中心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按聘期一年或三年签订聘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不少于5万元/年。具体标准以聘用合同为准。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予以继续聘用或解除聘用。聘用期间,如遇上级要求和其他政策性清退,则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地点设在湖南省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建人事科(具体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638号湖南省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01室),并附身份证、毕业证(附学信网验证)、学位证、职称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图片。联系电话:13973092577
3.报名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笔试、面试
考核测评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形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统一进行笔试,笔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岗位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人员,不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考察
按照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名单。综合考察主要了解应聘者工作业绩、岗位匹配度和遵纪守法等方面。
(四)体检
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中心统一组织,不按规定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往返、住宿等费用自理,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2.应聘人员须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随时关注本中心以电话、网络等方式发布的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信息。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信息不畅,视同弃权。
3.本中心视报名情况、面试结果、综合考察及体检情况,有权调整或取消招聘岗位。
4.应聘者信息将被严格保密,所有资料恕不退还;应聘者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我中心有权取消录用资格,聘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湖南省怀化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