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是全额拨款公益一类正处级参公事业单位,隶属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主要职责是协助市财政部门制订我市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根据采购人委托,组织实施政府集中采购业务及部分分散采购业务,对本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跟踪问效,并接受委托参与合同验收,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对本机构工作人员及相关采购人、供应商进行业务培训及业务指导等。
二、招聘岗位
政府采购工作人员1名。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向上,遵纪守法,无行政处罚及犯罪记录;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可熟练操作办公软件,有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经验者优先,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工作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六)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2月22日至2003年2月22日期间出生);
(七)热爱岗位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发至电子邮箱:bhzc3069259@163.com,材料名称统一标注“应聘+姓名”。报名材料为:《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白底、红底、蓝底,任选其一均可)、毕业证和学位证电子版,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技能证书、相关获奖证书等)。
(二)资格审查及面试
收到报名材料后,我中心组织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将于3月18日前收到面试通知,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不予面试,不另行通知。面试人员需持《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其他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上证件原件验证后均交回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审验和面试。逾期未进行现场审验及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当天请全程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配合量体温,从北海市以外来的人员如14天内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请主动申报。
(三)拟聘用人选的确定及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员初步人选1:3的比例确定3名初步人选供中心班子会讨论研究,并最终确定1名拟聘用人选进行体检。
拟聘用人员自行到我中心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聘,由中心班子会另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如无合适的聘用人员则重新组织招聘。
(四)公示
面试和体检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的姓名、性别、专业、学历学位、拟聘岗位等信息在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
五、薪资待遇
薪资参照我市事业单位利用财政资金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带薪年假、工会福利等福利,年终有考核奖励。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应聘资格的,由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公告由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9-3069259,0779-3038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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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日